140 会按各自的路径发展,任何盲目的、激进的、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行为只会造成经济与社 会的负面效应。我国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往往优先考虑城市人口,包括养老保险问题。 [6] 2.3 国内农村养老保障模式 2.3.1 基本情况分析 目前,我国对养老保障的研究多是从社会保险、保险统筹的角度展开的,而且多是针对 145 城市居民。这些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但还不能完全 解决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再加上社会经济水平不 够高,未富先老直接造成老年人群,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群在医疗、养老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 足。 1991 年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本方案》第一次将农民最为关心的老年保障问题 150 纳入国家考虑范围,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这个文件没有法律强 制性和普遍性,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农民的限定权利仍无法实现。因此,农民在限 定的物质帮助权转变为现实的物质帮助权就需要明确、可行的法律制度。1992 年民政部又 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其目的在于能够保障全体农民老 年的基本生活,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框架基本上属于其推 155 广和应用。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化条件、社会习惯等方面的制约,效果并不 是十分理想,还存在着保障水平低、覆盖率小等问题,有资料显示(中国统计年鉴2008), 从1998 年开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2.3.2 中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框架 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他保障为辅的。其基本框 160 架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其他辅助性养老制度。 2.3.2.1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首先,养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其次传统的 家庭养老体现了供养双方心理和精神上的慰藉和需求。由于家庭的成员长期生活在一起,家 庭的大型化,家庭成员的亲缘联系密切以及长辈因掌握和支配财产而具有的权威性,使老年 165 人能够获得家庭的关心和照顾,加之代际之间比较协调和融洽,年青的供养年老的,年老的 帮助年青的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种家庭养老形式在供养双方心理上都能被接受, 从而使家庭养老在农村成为一种较为传统和约定俗成的养老模式。最后,不仅从伦理道德上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也是一项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1996 年10 月 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被赡养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 170 使家庭养老再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认。 2.3.2.2 社会养老 工业化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较之农业社会有了极大程度的提高,这就为社会养老提供了可 能,分工精细的社会化大生产取代了原先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同时导致了家庭结构 和功能、人们的经济关系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劳动者的生产成果更多地作为剩余产品而 175 供给社会,因此当劳动者至老年期不再工作而转变为纯消费群体时,社会应当对老年人负有 供养责任。社会养老在农村的典型代表就是农村社区养老,但这种养老形式要依赖于集体经 济的高度发展,只有当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社会财富十分丰裕时,社会才会完全具备在物 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的条件,因此,目前社区养老只是在少部分农村集体经济雄厚的地区, 以提供退休费、举办敬老院、建设老年公寓、提供护理设施等社会福利的形式存在,覆盖范 180 围非常有限。[7] 2.3.2.3 居家养老 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优势互补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生产方式决定相应的养老 方式,我国现阶段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工业二元经济并存,生产力仍不发达,社会经济也不富 裕,然而却已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态势。在 185 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的同时,家庭又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其养老功能逐步削弱,而现有经 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如何解决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探索和建立能 够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它应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优势功能的互补结合,这 也正是居家养老模式的特征。 2.3.2.4 其他辅助性养老制度 190 (l)土地养老。土地曾经是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民养老的最可靠、最基本的 保障。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和农村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农村土 地的养老保障功能面临新的挑战。 (2)“五保户”制度。1994 年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其中规定农村基 层组织对农村村民中“三无”(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年人实行“五 195 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即进 入敬老院的老人,由其所在的村组根据规定交给敬老院一定的粮油和现金,乡镇企业收入、 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划拨一部分经费给予补贴,这是五保供养的一种重要形式;二是分散供 养,即由村级组织负责,由邻里照顾。有些地方实行承包供养,乡村给承包户一定的承包费。 也有的地方通过给承包人多分责任田的办法,帮助老人获取基本生活资料保障。到2003 年 200 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254.5 万人,敬老院2.4 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3 万人。 (3)社会救济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家民政部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探 索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每年给救助对象一定的救济粮和救济金。目前,由于各地区经济发 展不平衡和地区间财政经济状况差异较大,政府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其他地区则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建 205 立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同时,对患病的农村困难群体实行医疗救助。截至2003 年底, 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农村特困人数为1257 万人。 (4)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1991 年,民政部发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本 方案》(试行),指导部分地区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 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建立了个人账户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到2003 年底,全 210 国有1870 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 万人参保,积累基 金259 亿元,198 万农民领取养老金。2004 年,中国政府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 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从年满60 周岁起每人 享受年均不低于600 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 担。此外,计划生育部门还通过商业保险的途径来解决计划生育人口的养老问题。 [8] 215 2.4 国内兄弟省市成功农村养老经验介绍 国内兄弟省市农村成功养老经验,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体系或者模式,只是这些 地方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探索,是在某一方面实现的突破,尽管如此,这些经验对 于选择适合山东省的养老路径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选取山西、苏州和江阴三个地方的养老经验为案例,来对比山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220 选择山西作为案例,是因为,山西省和山东省在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而在农村养老方面,应该是可以互相借鉴的;选择苏州和江阴,是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色 的保障体系,像苏州的“一个体系、两种办法”,江阴的特定制度对特定人群。通过对这些 兄弟省市的案例分析,可以分享其经验,对山东省农村养老制度建立提供借鉴作用。 2.4.1 苏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25 苏州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一个体系、两种办法”的农村养老 保险体制,被称之为“苏州模式”。“一个体系、两种办法”,指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下, 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从事农业生产(包括种植、养殖 业等)为主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养老保险。对男满60 周岁、女满5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农 民,建立社会养老补贴制度。 230 (1)政府承担有限财政责任 有限财政责任就是指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所提供的保险费补贴是一种限额责任,而不能 超出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另一方面结合农民的缴费能力,尽可能地覆盖全体农村居民。这 种责任基于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能力的发展,是一个动态演变的过程。 同时,这一责任应该在一个合理的分配机制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总之,政府承担 235 有限财政责任的目的是要用政策干涉并阻断脆弱、风险性和贫困在中国当今最弱势群体身上 的集聚。 (2)建立各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由于市级或县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存在规模不经济、缺乏管理手段、易于受到当地 政府行政干涉等弊端。因此,从长远来看:一是要建立全国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类似于 240 目前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央一级的作用主要是分散风险、加强调控、指导并监督 各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二是建立省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来负责确定苏州农民缴 费基数或缴费比例、管理所筹集的养老基金。各省级经办机构对农村社会保险基金自主或委 托外部竞争性商业机构进行投资。三是建立县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当地银行代为 执行,主要负责为农民开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收集和给付、为农民提供各项咨询服务。县 245 级经办机构除预留一部分备付金外,应及时将保费划转到省级经办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3)设计有针对性的筹资模式 苏州市在面向农村65 岁以上老年人的筹资制度中,主要是体现了政府的责任。现阶段, 农民因为不合理的城乡分割制度,没有或很少享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如果国家不承担 给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而由农村老年人的子女来承担其养老,尽管短期内会降低国家负担, 学术论文网Tag:代写论文 代写毕业论文 代发论文 代写管理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