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度过程视角的制度有效性影响因素
研究
唐秋明1,邢宝君2**
作者简介:唐秋明,(1988-),男,在读研究生,主要研究组织行为学。
通信联系人:邢宝君,(1960-),男,教授,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组织行为学。E-mail: lntuxbj@163.com
5 (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葫芦岛 125105;
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党委,辽宁 阜新 123000)
摘要:制度是人类管理自己的重要工具,而有效性问题已经成为制度研究者及实践者关注的
中心。通过文献研究方法,回顾制度有效性相关概念,从制度过程视角构建了制度有效性影
响因素及其关系模型,得出从制度的制定—执行—完善三环节研究,有利于全面理解制度有
10 效性的影响因素,利于构建制度有效性评估体系;深入分析权利的对称性、制度相关人的参
与程度和沟通交流机制对制度有效性的影响,认为权利对称性越高、参与程度越高和沟通交
流机制有效有助于提高制度有效性。本文研究为制度有效性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关键词:制度有效性;制度过程;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C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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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act factors research of institution based on the process of
institution
TANG Qiuming1, XING Baojun2
(1. Collage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20 LiaoNing HuLuDao 125105;
2. the Party committee of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LiaoNing FuXin 123000)
Abstract: The institution is the important tool to manage humanity,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stitution has become the center of attention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ers and practitioners. By
reviewing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s and institutional effectiveness concept, we built a model
25 about the effectivenes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from the process of institution
which including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ment, derived from the formulation of
the system - executive - perfect three-link that we can have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institutional effectiveness, and it can contribute to build a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system.
Analysis the right symmetry system, related people’s participation and communication mechanism
30 for system effectiveness that the higher rights symmetry, the higher level of participation and
communication mechanisms effective help to improve institutional effectiveness. This study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research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institution.
Keywords: Institutional effectiveness; the process of institution; impact factors
35 0 引言
制度、技术与文化是透视人类社会的重要工具,良好的制度安排能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
又是文化形成的前奏。无论是宏观层面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还是微观层面的
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具有制度效用的习惯、风俗和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都显示出巨大的社
会效用。相比科技,制度是第二生产力,所以我国始终强调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目
40 前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问题层出,更加迫切需要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实际功效的发挥。事实
上,伴随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应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不但没有根治,反而更加严重,这使得
制度的有效性问题成为了学者和实践者共同关注的中心,也成为了政治学、法学、经济学、
管理学等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因此,深入研究制度有效性问题,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具有现实价值。
45 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的学者主要对制度的概念、生成与演化展开了深入的研究,
同时,对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与评估也进行了研究。本文试图综合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
对制度有效性的最新研究,从一个新的视角——制度过程角度对影响制度有效性的因素进行
研究,以期获得对制度有效性影响因素更全面的理解,为制度有效性的下一步研究打好基础。
1 制度有效性基本概念分析
50 1.1 制度的概念
弄清楚制度的概念是制度有效性研究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当前,经济学对制度的研
究贡献最为突出,从不同的视角得出了颇多有价值的结论。比较流行的观点主要有:早期的
凡勃伦[1]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群在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方面的流行思想习惯”,
他将制度的实质定位为与精神相关的流行思想习惯,且主要关注产权或金钱关系、生产技术
55 和工具供给等制度。康芒斯[2]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标准”,
他认为制度是社会一定范围内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与此相似,诺斯[3]在其著
作中明确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相互关系而人
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即从博弈论角度将制度视为社会博弈的规则,在于限制人们的行为。
青木昌彦[4]亦从博弈论的角度研究制度及其演化,指出“制度是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共有信
60 念的自我维系系统”,这是一个新的视角,他用“共有信念”这一概念把制度的正规和非正
规方面都包括了进来,同时运用“维系系统”概括出来现实社会中制度的庞杂。政治学领域
对制度也有较经典的研究,有代表性的如罗尔斯[5]曾说“我要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
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亨廷顿[6]认为“制
度就是稳定的、受尊重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
65 可以说,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得益于上述等国外学者的研究。国内有关制度的研究也主
要在借鉴国外研究基础上进行的。杨立华、韦森、周业安等[7-11]分别对国外不同学派学者有
关制度概念等进行了研究述评。其中,韦森对英文的“institution”和中文的“制度”之间的
区别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对制度与惯例进行了辨析。冯务中[12]综合国外学者对制度的概
念后,提出来定义制度的三原则,并给出了一个定义“现实生活中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各种
70 规则及其体系”。董志强[13]综述了国外学者对制度概念的研究,并将制度概念分为强调制
度与精神观念相联系、强调演进而来的稳定行为和秩序、强调制度乃人为的行为规则三类。
诸多有关制度概念的文献印证了“仁者见仁”的观点,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研究。本文
侧重于管理学角度研究具体管理制度,因此,倾向于制度乃人为的行为规则这一类,且认为
制度是旨在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而规范行为的规则(框架)。此外,制度的研究还侧重于制度
75 分类、生成与演化研究,本文认为研究制度旨在研究如何更好发挥制度的功能,如规范行为、
促进经济绩效、维护社会秩序等,制度的功能实现与否则需要对制度有效性进行进一步研究。
1.2 制度有效性
Ronald B. Mitchell [14] 指出,有效性问题已成为制度研究者及实践者关注的中心。研究
国际制度的Oran R. Young[15]和Ronald B. Mitchell [16] 认为制度有效性是指在多大程度上塑
80 造或影响国际行为,Olav Schram Stokke[17]则认为有效性是指建立机制以用来解决或减轻特
定问题的程度。法学家博登海默[18]指出,一项法律规定的有效性必须同其在社会秩序中的
实效(efficacy)区别开来,法的实效涉及法律规范适用于那些人是否真正遵守法律规范,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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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问题所探求的是确定一项法律规范是否应当被遵守,亦即私人或政府官员是否应当遵
守它,即更注重法律制度的合法性。而政治学领域,对制度有效性的理解则主要是制度的实
85 效。利普赛特[19]认为,有效性指实际的政绩,即该制度在大多数人民及势力集团如大商业
或军队眼中能够满足政府基本功能的程度。
国内学者冯务中[12]认为,制度的有效性就是某种特定的制度对于人的行为发生现实影
响的效力,并应从有无影响和影响多大的角度进行理解。李红磊 [20]和李妍[21]主要认为制度
有效性指达到或完成预期目标的程度。张文健 [22]和霍春龙[23]等认为,认为制度有效性指的
90 是制度被主体(制度相关人)认同、遵循的程度。可见,国内对制度有效性的观点可总结为
三类:一类是指制度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效力;二类是指制度达到或完成预期目标的程度;三
类是指制度被制度相关人认同和遵守的程度。此外,李建伟[24]对法律规范的有效性进行研
究中明确指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是指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包括法律规范的整体有效性、
一般(或体系)有效性和特殊有效性三个部分,并用“validity”一词指法律规范的“有效性”,
95 这明显不同于经济学或管理学对“有效性”的翻译“Effectiveness”,即他强调制度的合法
性。王明国[25]在对国际制度的研究中进一步区分了有效性同效果、效率和绩效的区别。
本文认为行为的受影响或改变程度只是制度有效性的表面或直接含义,而制度的最终目
的是解决某类问题,即首先应关注问题的解决,这与Olav Schram Stokke 的观点相似,即制
度有效性是指人为的行为规则对所要解决问题这一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制度有效性的理
100 解不能只着眼于制度相关者表面的遵约程度,更应注重制度的最终目的,即问题的解决或目
标的实现程度。
此外,学术界对制度有效性分类亦进行了研究。冯务中[12]根据有效性的性质、产生的
影响、程度、暴露程度和存在时期等对制度有效性进行了分类。本文从制度过程视角对制度
有效性进行探究性分类,这里,制度过程并非指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习俗—惯例—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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