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门的碳减排提出具体要求[4]。不仅要通过政府预算增加对这些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 和部门的低碳发展资金,引进低碳技术,或开发CDM 项目,实施清洁生产,达到节能减排 135 目标;更要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努力培养节能服务产业等新的低碳经济增长点,刺激建 筑、石化、交通等高能耗行业的减排动力。在“以奖代补”机制中,应制定一系列标准以奖 励措施代替补贴制度,对于积极开展降碳行动、研发低碳技术的行业和部门采取奖励措施, 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将该行业和部门产品引入政府采购目标等,进而逐步 推进节能减排。通过“以奖代补”机制,引导与低碳产业相关的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将其 140 培育成新的低碳经济增长点。 3.1.4 构建政府低碳采购制度 政府低碳采购制度的构建,一是建立低碳认证标准,将符合低碳认证标准的产品纳入政 府采购范围;二是制定低碳采购指南,增加对低碳产品的强制性购买规定,并逐年提高低碳 产品采购规模和比重。 145 3.2 碳预算约束下的税收收入政策 笔者认为,我国碳预算约束下的税收收入政策,可以借鉴“碳预算”的整合效应,整合 现行税制中具有低碳功能的税种;同时,引入碳税等新的政策工具,以构建契合低碳经济发 展要求的低碳税制。 3.2.1 整合现有税种 150 1、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2010 年6月1日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1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同时也为我国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进指明了方向:(1)统筹税费。将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 费和资源税合并,取消矿区使用费,开征统一规范的资源税。(2)扩大征收范围。将全部 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纳入资源税征 1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155 税范围;(3)改革计征方式。采用从价计征,既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帮助 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也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对破坏资源的补偿投 入,更好保护环境。(4)调整计税依据。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 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5)适度提高 资源税税率。资源税税率的提高,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稀缺性资源、高污染和 160 高能耗矿产品的资源税税负。 2、深化增值税改革 转型后的我国增值税并没有改变增值税、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体系格局。事实上这种并 行格局引发的负面效应,突出体现在对第三产业的税负不公平上,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不 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使增 165 值税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并最终取消营业税, 已成为“十二五”期间营造有 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的必然选择。然而,增值税“扩围”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不仅现实的利益格局错综复杂,财政面临减收压力,而且政府间财政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面 临重大调整。因此,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应避开全面推进,先行选择上下游之间关联度比 较大且链条比较长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业)作为改革突破口。在稳步推进增值税“扩围”改 170 革的同时,需要积极完善增值税的低碳政策导向:(1)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 水处理等方面的治污设备,为节约、循环利用资源而购置的设备,允许加计扣除进项税额。 (2)制订产品能耗标准,超过能耗标准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调整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按13%的税率征税。 3、强化消费税的低碳调节政策导向 175 (1)扩大征税范围,将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高资源消 耗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2)适当提高现行成品油及其他高耗能产品的税率,研究将成 品油消费税纳税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的实施方案。(3)实行差别税负,如对排气量相同的 汽车,视其有无尾气净化装置而区别征税,以鼓励消费者和制造商使用绿色燃料,降低污染 度。 180 4、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优化:(1)对低碳设备、低碳 产品的研发费用,允许税前加计扣除。(2)制定能源消耗核算制度,对能源消耗超过规定 标准或限额所形成的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3)扩大优惠范围。对生产低碳新产品的企 业,应视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优惠;(4)增加优惠形式。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 185 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给予投资抵免政策。对生产低碳产品的环保节能设备,实 行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和递延纳税等多种所得税优惠方式。 此外,对环保节能设备、可再生新能源能源以及获得低碳标志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5]; 对高耗能产品出口取消出口退税;对消耗本国大量自然资源或有可能对本国环境造成污染的 产品和技术征收出口关税。 190 3.2.2 适时引入碳税 碳税是针对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或对化石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的一个税种。开 征碳税是发达国家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政策手段之一,而大多数经济学家也认为开征碳 税是达到既定碳减排目标成本最小的减排政策工具。作为一种重要的低碳经济管理工具,目 前已有多个国家开征碳税。从我国目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形势以及加强节能减排的要 195 求来看,开征碳税既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在温室气体减排等环境问题上承担发展中国 家相应的国际社会责任,还能够与其他能源税收一样发挥在节能上的积极作用。 碳税的制度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1)纳税人。碳税的纳税人理论上应是产生二氧化 碳排放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目前可在试点城市根据试行碳税的条件,暂对企业征税。(2) 计税依据。理论上,碳税应以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但在具体征收中,由于 200 其监测成本较高,很少有国家将监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基本上都采用估算的 间接方法。即根据产生二氧化碳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来估算二氧化碳 排放量[6]。(3)碳税税率。碳税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征收,宜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碳税 征收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改进技术、节能减排,所以碳税税负应等于或略高于企业改进技术所 产生的边际成本。此外,在设计碳税时,我们还应设定适用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范围, 205 对于低于既定碳排放数量的企业,我们可减免税收或适当补贴,以加大其研发低碳技术减少 排放的动力;而对于超出既定碳排放数量的企业,我们在征收碳税时可以将超出数额划归等 级,各等级确定相应的累进税率,对其累进征税,以遏制二氧化碳排放。(4)收入归属。 碳税涉及整个宏观经济运营和产业发展,因此,碳税不宜作为地方税。鉴于目前我国地方税 收收入过低的实际情况,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议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6], 210 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节能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UNDP 人类发展报告.应对气候气候变化:分化世界中的人类团结[R].P43,2007/2008 [2] 李伟. 全球气候变化、低碳经济与碳预算[J].国际展望,2009,2:69-81 215 [3] 陈迎.碳预算方案:构建公平和可持续的气候制度[N].中外对话,2008 年12 月10 日 [4] 汤伟. 英国碳预算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财富,2009,10:108-111 [5] 万莎. 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以及经验借鉴[J].财经政法资讯,2010(4):21-22 [6] 苏明,傅志华等. 碳税的中国路径[J].经济环境,2009,9:10-22 学术论文网Tag:代写金融论文 代写经济论文 代写代发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