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们是否因为社会乌托邦具有“打破当时占优势的事物的秩序”这一超越乃至破坏性的特征,就完全否认它对于社会或国家政治生活的某种积极意义? 这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尽管乌托邦的理念超越人类生活的实际状况,但它却从来没有被人类真正遗忘过,直至近代启蒙时期,乌托邦构想都是人类思考社会理想的一种传统方式,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构想的形形色色的“乌托邦”社会设计;从中国古代的“公羊学说”到毛泽东时代的“共产主义”,这一社会思想传统一直有着连贯的发展脉络,并对社会实际生活发生着或大或小的思想影响。我国20 世纪50 年代的“大跃进”和60 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更是这一社会思想传统发展和影响的极至。进至当代,政治现实主义思想传统逐渐盖过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治浪漫主义和理性主义,“冷战”的结束更是被看做后者在现代政治思想史上寿终正寝的标志。在一个工具技术合理性和功利实用化价值观念日益成为具有宰制力量的现代社会———许多学者将其称之为“技术统治的世界”,社会乌托邦理念从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思想中淡出是不难理解的,这一点对于饱受“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政治经济打击和文化精神创伤的中国社会界和中国思想界来说尤其容易理解。问题是,如果人类社会仅仅是一个技术合理化和功利实用化的生活共同体,如果因为乌托邦理想所造成的灾难性社会后果而全然抛弃其所内含的超越性社会理想精神,人类社会是否因此会变得真正健全起来? 一种完全没有理想寄托和精神牵引的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是否真的比一种充满理想和精神追求的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更值得人类追求? 答案恐怕不会是惟一的。重要的是,一种社会乌托邦构想本身与人们实践该社会构想的实际行动并不是一码事:前者固然对后者有着直接而深刻的精神作用和思想影响,但后者却并不完全取决于前者的精神资源供应和思想价值导向———这些因素当然不可轻视! 最起码它还有赖于人们或社会所采取的实践某种价值理想、追求某一价值目标的行动方式和行为技术。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综合条件供应与技术合理性,同样可以决定该行为的实际结果。行为条件的缺乏、行为技术的不合理和行动目标或价值理想的错位一样,都是造成行为结果的基本原因。同样,保持行为目标和理想的可欲性和现实合理性,同保证行为条件的充分性和行为技术操作的合理性一样,都是确保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达成好的结果的基本条件。我的意思只是想说明,一种必要而合理的社会理想精神和社会乌托邦理念,也仍然有可能成为一种积极的有价值的社会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资源,尤其是对于现代社会的文化价值批判和现代人的自我精神反省来说,更是如此。 学术论文网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