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前我国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合理内核,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出发把黑格尔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颠倒关系再颠倒过来,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农民和社会农民正是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所作的界定。国家农民向社会农民的转变正是国家权力从农村退出,社会空间在农村逐步扩大的必然结果。国家农民到社会农民的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农民人权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人权的经济权、政治权、社会权、文化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从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来看,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尽管中国农民人权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挑战,但是我们坚信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论指导下,我们的农民人权发展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摘要 2-3
Abstract 3
中文文摘 4-7
目录 7-9
绪论 9-13
一、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9-10
二、本选题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 10-12
三、本选题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12-13
第一章 对人权和农民人权概念的界定 13-19
第一节 人权概念的界定 13-16
第二节 农民人权概念的界定 16-19
第二章 国家农民和社会农民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19-27
第一节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概要 19-25
第二节 农民的两种状态:国家农民和社会农民 25-27
第三章 农民人权的变迁 27-41
第一节 农民经济权的变迁 27-30
第二节 农民政治权的变迁 30-33
第三节 农民社会权的变迁 33-37
第四节 农民文化权的变迁 37-41
第四章 当前我国农民人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41-49
第一节 农民经济权存在的问题 41-43
第二节 农民政治权存在的问题 43-45
第三节 农民社会权存在的问题 45-46
第四节 农民文化权存在的问题 46-49
第五章 对当前我国农民人权保护存在问题的解决路径 49-53
第一节 建议征用土地补偿费用一步到位,灵活掌握分配方案 49
第二节 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农民权利关系,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49-50
第三节 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确保有法可依 50-51
第四节 建立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加大农民文化权实现保障力度 51-53
第六章 结论 53-55
参考文献 55-59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59-61
致谢 61-63
个人简历
学术论文网Tag:代写硕士论文 代写论文 代写哲学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