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来,翻译中艺术的存在和科学一样也是源于对“忠实”目标的追求。原文如果是艺术,忠实的译文就必须还它一个艺术品。假如条分缕析的方法达不到这个目的,那就只有付诸于再创造。 当然,关于不可译性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人强调语言的表达能力,认为理解与再表达之间并没有隔着一道鸿沟。而另一方面,如果严格强调“忠实”,则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不可译性。乔治·穆南说过:“如果我们接受现代语言学关于词汇、语法及句法的流行观念,我们几乎可以明白地说,翻译是不可能的。”极少有人愿意接受这一点。他们宁愿认为,“不可能的只是某一种翻译,某一种我们预设过、追求过,但从来没有实际存在过的翻译。”但无论如何必须承认,至少对于严密的科学方法来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可译性,而这一直是翻译艺术论的基础。或者换一个表达方式:艺术是翻译对语言、文化之间难以逾越的障碍的一种处理方式。 亚里士多德说过,“所有的艺术关心的都是进入存在的过程,即揣想、思考如何让一件既可存在又可不存在的事物进入存在。”就是说,艺术品的形式并无必然性,只有可然性(probability)。而这正符合翻译的事实。我们只要看看那许许多多的重译,尤其是诗歌的重译,就能明白这一点。翻译的过程浸透了译者的主观因素,自始至终贯串着艺术。
语言学的发展为科学论奠定了基础,但同时又是对语言的深入认识使艺术进入翻译成为不可避免。虽然如此,在这个基础上对翻译中艺术的解释与通常所谓文艺学派的观点有着本质差别。在这里艺术不是出于翻译的本质规定,而是作为科学的补充或不得已而为之的替代品。科学要求一步步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当发现脚下是一片流沙时,就只好借助艺术可以自由飞翔的想像的翅膀。可是,艺术一旦介入,就带来了新的更为复杂的矛盾,艺术的本质与科学的束缚之间的矛盾 一种较为极端的艺术论主张尽量发挥译入语语言、文化的优势,使翻译成为“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竞赛”。翻译艺术似乎不需要多少束缚,甚至不妨拥有自己独立的标准,于是就有了“音美、意美、形美”的“三美”说。当然,即使作为创作论,“三美”的标准也不一定具普遍性,在翻译中是否到处适用就更值得考虑。但问题的焦点是,翻译中艺术的本质如何?它真能拥有自己的独立标准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五花八门,但在一个基本点上却趋向于一致:翻译的艺术与创作的艺术有着本质的差异,它不可能捆有独立的艺术标准,而只能以原文为指归。“神似”说如此,“化境”说亦如此。所谓“译者得矫揉造作,对原文亦步亦趋,以求曲肖原著者的天然本来的风格。”⒗或者:“我们所说的翻译是艺术的再创造,也只能是有限制的、受制约的再创造。……译者的创造性活动不能脱离原著限制规定的范围。如果说“竞赛”这个词正确地强调了艺术所要求的再创造,这也不是一场公平竞争,因为译者必须以原作的马首是瞻。 “正确认识翻译的性质,认真执行翻译的任务,能写作的翻译者就会有克己功夫,抑止不适当的写作冲动。”所以翻译艺术的任务是模仿。如果说卓别林的模仿者甚至可能超过卓别林本人(这仍然值得讨论),这种“超越”也必须表现为对卓别林艺术本质的逼近,模仿者不可以掺进自己的东西或把卓别林变成别的什么人。 这种说法从理论上看当然更为全面:它既引进了再创造的机制,使翻译成为可能,又充分考虑到原著,使翻译不至丢掉“忠实”的目标e好的翻译就体现为两者的完美结合。但这里我们又面临一个新的问题:这种结合可能达到吗?艺术的生命就在于个性,在于其特殊性、独创性,把这些都阉割掉它还能有多少作为?艺术能否既自由飞翔又与科学精神保持一致?或者说它能否同时又在天上又在地上?人们常把翻译艺术比为“带着镣铐跳舞”,其意一方面强调翻译所受的严厉束缚,一方面强调高明的译者仍可战胜束缚创造出优美的艺术。但在这两层意思上这个比喻都可能使人们对翻译艺术的矛盾本质产生误解。翻译不同于创作,翻译过程也不是征服束缚取得自由、取得个性高度发展的过程。在翻译中原文并不是“镣铐”:既不可消极地视之为束缚人的桎梏,也不可把它作为仅供衬托的道具。它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起着主控作用,时时要求维护它的权威。唯其如此,才使翻译艺术面临深刻的矛盾冲突。 看来“公平竞争”确是一个诱人的选择。可我们已看到这种观点的片面性。同时它也带给翻译这样一个悖论:离开艺术翻译将一事无成,可艺术又意味着背叛,对忠实的背叛。换句话说,为了接近原文,我们必须背离原文。越是成功的译作,其艺术越为精湛,那么它与译入语语言形式、文化就越是融合无间,译者个人的渗入成份就越重,它与原文的距离也就可能越远。傅雷“高老头”中译本艺术上的成功使它比别的译本可能更接近原文,但同时正是这种成功使我们有理由说它不是巴尔扎克写的。 以上讨论显示,证明“忠实”目标对于翻译的重要性、科学及艺术手段必要性的过程也就是揭示它们之间矛盾的过程,它一步步使我们认识到这种矛盾的错综复杂性。 “忠实”是翻译概念中的必有之义,但从一开始它就感到它的对象飘忽难定。它注定要经受“该忠实于谁”这个问题的折磨,要把阐释学中所有的纷争、困惑都上演一遍。 科学化是翻译为了实现其忠实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它与生俱来的渴望。然而现代语言学、现代批评理论观照下的语言所具的本质却使得科学无法将整个翻译过程纳入它的系统范围之内。 艺术似乎能够帮助科学完成它的任务,然而它的手段是引进差异、叛逆。而这恰恰是科学精神所不能容忍的。 科学志向高远,可是由于语言的阻抗它无法使翻译高飞;艺术这对飞翔的翅膀又被科学限制了振动范围,翻译便显得像是在这两难处境中讨生活。科学当然期望通过不断地自我完整有朝一日能够独立完成它的使命,可是它注定永远摆脱不了艺术这个不总是受欢迎的朋友。艺术的天性是奋翅高飞,可在这里它却不得不时时忍受受限制的痛苦,翻译的特殊的痛苦。 科学与艺术之间这种虽然互相依赖却又互相排斥的关系是科学论与艺术论之间长期争论的根源。这不能简单地归咎于论者的各执一端,不及其余。争论双方不但各有其道理,而且各自道理中都隐含对另一方的否定,承认翻译既是科学又是艺术对双方都意味着承认翻译内部包含难以调和的矛盾。就科学而言,这意味着它必须正视“忠实的手段是叛逆”这个事实,即使是有限的叛逆;而艺术论则必须接受“在自我否定中实现艺术”这个痛苦的悖论。 翻译中蕴含的所有这些矛盾吸引了许许多多人们为研究它付出努力,同时也带给我们许多理论上的难题,许多被斥为“已经把我们折磨了不知多少遍”的“陈词滥调”。理论出于其内在逻辑的要求,当然要坚持不懈地建立一种体系,使所有矛盾都能在其中得到解释,但应该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简单地降低“忠实”的要求,使其成为一个可选项,付出的代价太大。另外一个极端是割断手段与对象的任何联系,堕入完全的不可译论,可是这不但在理论上没有意义,也为实践所不容许。还有一种倾向是建立翻译中“艺术创造性与科学忠实性的辩证统一”。这种做法貌似深刻,却很容易流于浅薄皮相,结果可能只剩下一具思维定式的空壳,却把翻译中科学与艺术的矛盾本质掩盖起来。我们不否认两者之间存在着统一,例如它们都是为了实现“忠实”的目标;也应该承认两者之间一定程度的互相依存关系,但它们并不是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不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相辅相成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由于一些外在因素一翻译的“忠实”目标、其对象的特殊性质等一而产生了联系,这样在理论上它们就有可能矛盾多于统一,互相排斥多于和谐融合。例如,如果一篇译文单独看是一件成功的艺术品,它必然得益于许多科学因素,描述这种科学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得上关于辩证统一的整套术语,但是从翻译科学的角度看这篇译文却仍可能因为没有做到忠实而是一个失败。不妨这样说,翻译中存在着两种科学,翻译的科学和一种类似于创作中的科学,前者可以包容后者,但却不像后者服务于艺术从而与之处于一种“辩证统一关系”之中。它以忠实为其最高目标并因此更多地外在于艺术。正因为如此,翻译理论“割裂性”地沿着语言学派和文艺学派不同方向发展才能各自取得目前已有的成就。探讨科学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大有收获,但不能把问题简单化,否则无以解释理论界何以会有长期激烈的争论。 最后,正是因为翻译中这些错综复杂矛盾的存在才给了各种理论发展的广阔天地,也奠定了翻译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存在的基础,使它在和语言学、阐释学、批评理论等许多学科息息相关的同时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因而将成为这个人文交响乐中一部永恒的变调重奏。 学术论文网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