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审判制度改革的核心与重点。在程序方面,证人是否出庭作证直接关系到直接言词原则是否适用及被告人质权是否得以实现;在实体方面,证人是否出庭作证直接关系到法庭是否能够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正确裁判。然而,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难、证人出庭率低”的现象一直存在,究其主要原因为证人主观上碍于人情关系不愿意出庭,客观上出于自身保护不敢出庭。同时,检控机关出于对案件胜诉的刻意追求不敢让证人出庭,审判机关出于诉讼效率的考虑不愿让证人出庭作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证人出庭作证必须得到进一步规范,改变证人出庭难的现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成为此次刑诉法修正案重点修改内容,立法者拟在我国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相关条文涉及证人出庭范围的确定、证人的人身法律保护、证人经济补偿、证人出庭作证义务、法庭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警察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法律后果以及被告人近亲属有权拒绝出庭作证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然而,基于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相关的配套措施未建立,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未跟进,立法者的立法目标及立法期待能否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实现,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本文拟通过梳理证人出庭作证的实践现状,思考刑诉法修正案关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完善以及不足之处,归纳立法与司法实践存在反差的原因,进而得出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以期为刑诉法修正案的贯彻落实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全文共分六个部分:导言部分介绍了刑诉法修正案的概述以及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立法修改,并重点介绍了本文写作方式及写作目的。第一章介绍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与问题,并分析导致“证人出庭难、证人出庭率低”现状的原因。第二章横向梳理国外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规则,探究西方法治国家证人出庭率相对较高的制度原因,以期为我国相关制度改革和研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第三章介绍刑诉法修正案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修改内容,并评析此次立法修改对于完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产生的意义。第四章分析刑诉法修正案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将会产生的矛盾与反差,并探究这一冲突产生的原因。第五章思考在刑诉法修正案实施后,如何化解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反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证人出庭; 立法预期; 实践反差; 刑诉法修改;
摘要 4-6
Abstract 6-7
导言 11-12
第一章 证人出庭作证现状与评析 12-17
第一节 证人出庭作证现状 12-14
一、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 12-13
二、 证人作证随意性较大 13
三、 重书面审查,轻当庭质证 13-14
四、 法官不传唤证人出庭 14
第二节 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评析 14-17
一、 证人为什么不愿出庭 14-15
二、 证人为什么不敢出庭 15-16
三、 证人为什么敢不出庭 16-17
第二章 证人出庭作证域外制度比较研究 17-23
第一节 直接言词原则与传闻证据规则 18-20
一、 直接言词原则 18
二、 传闻证据规则 18-19
三、 直接言词原则与传闻证据规则的新发展 19-20
第二节 交叉询问规则 20-21
一、 英美法系交叉询问规则 20
二、 大陆法系交叉询问规则 20-21
第三节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规则 21-22
一、 证人出庭的范围规定 21
二、 强制证人出庭措施 21-22
第四节 证人保障制度规则 22-23
一、 证人人身保护制度 22
二、 证人经济补偿制度 22-23
第三章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及意义 23-33
第一节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基本内容 23-28
一、 明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 23-24
二、 确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 24
三、 建立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 24-25
四、 明确警察证人出庭作证义务 25-26
五、 确立证人出庭作证义务豁免权 26-27
六、 健全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机制 27-28
第二节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意义 28-29
一、 证人出庭制度为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 28
二、 有利于案件审查与发现真实 28-29
三、 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利 29
第三节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价值取向 29-33
一、 义务强制向权利保障转变 29-30
二、 事后制裁向事前强制转变 30-31
三、 原则性保护向具体措施保护转变 31-32
四、 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 32-33
第四章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与实践反差 33-39
第一节 立法与实践反差预期表现 33-35
一、 证人出庭仍存在随意性 33-34
二、 证人仍不愿或不敢出庭 34
三、 证人出庭作证流于形式 34
四、 警察证人出庭作证困难 34-35
第二节 立法与实践反差成因 35-39
一、 “卷宗为中心”的审判方式 36-37
二、 法官“职权主义”对诉讼程序的绝对控制 37
三、 检控方对证人恣意追诉 37-38
四、 司法工作人员执法理念不足 38-39
五、 “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技术思维模式 39
第五章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立法与实践反差化解思路与对策 39-50
第一节 完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细则 40-45
一、 进一步明确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 40-41
二、 规范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 41-43
三、 细化证人保护机制 43-45
第二节 构建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 45-50
一、 设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45-47
二、 完善交叉询问制度 47-48
三、 细化屏蔽作证与远程作证程序 48-49
四、 构建近亲属证人出庭作证豁免程序 49-50
结语 50-51
参考文献 51-55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55-56
后记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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