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常的夫妻财产制是一种与普通的夫妻财产制相对的财产制度。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继期间,由于出现了特殊的法定事由,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分割财产但保存婚姻的请求,由法院做出裁决,对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我国的《婚姻法》只规定了普通的夫妻财产制,而没有规定非常夫妻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夫妻可以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是我国立法的一大突破,表明我国向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迈进了一步。然而,我国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规定毕竟不是真正的非常夫妻财产制,对于实践中夫妻婚内财产纠纷的解决还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我国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成为必要。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我国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笔者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包括:功能比较法、类型化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等方法。全文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基础理论”。该部分对非常夫妻财产制的一般范畴进行了界定,阐释了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概念以及非常夫妻财产制与普通的夫妻财产制的区别;介绍了我国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与实务探索;同时对在我国构建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制度价值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非常夫妻财产制融入我国婚姻法的路径”。该部分主要是从立法模式、立法定位以及立法原则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将非常夫妻财产制移植到我国的婚姻法之中,以保障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第三部分:“非常夫妻财产制的主要内容”。该部分是在比较分析国外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启动方式、请求权人、适用理由、适用效力、终止适用”五个方面的内容的基础上来探讨我国应该如何设置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相关内容。第四部分:“相关配套制度的设计”。为了让非常夫妻财产制在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笔者针对我国的现有法律,建议增设个人破产制度、夫妻财产公示制度以及夫妻强制共同制。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运用类型化分析方法将非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理由分为三类,避免适用理由过于杂乱。(2)运用功能比较法对国外的相关立法的异同点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更适合我国的情况。(3)增设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以保障非常夫妻财产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 非常夫妻财产制; 分别财产; 配套制度; 婚姻法修改;
摘要 6-7
Abstract 7-8
绪论 10-12
一、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基础理论 12-21
(一)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界定 12-14
(二) 非常夫妻财产制在我国的立法与实务现状 14-17
(三) 我国建立非常夫妻财产制的价值 17-21
二、非常夫妻财产制融入我国婚姻法的路径 21-25
(一) 立法模式 21-22
(二) 立法定位 22-23
(三) 立法原则 23-25
三、非常夫妻财产制的主要内容 25-39
(一)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启动方式 25-27
(二)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请求权人 27-29
(三)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法定理由 29-35
(四) 适用非常夫妻财产制的效力 35-37
(五) 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终止适用 37-39
四、相关配套制度的设计 39-44
(一) 增设个人破产制度 39-41
(二) 配置夫妻财产公示制度 41-43
(三) 设置夫妻强制共同制 43-44
结语 44-46
参考文献 46-49
致谢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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